【延期公告】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截稿延期至2022年6月20日
(编辑:佚名 日期:2022-5-16 21:50:13 浏览:次)
【延期公告】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截稿延期至2022年6月20日
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自征稿以来,得到了全市广大书法爱好者的广泛关注与支持。考虑到疫情对广大作者创作和寄稿的影响,本次展览截稿日期延至2022年6月20日。
特此公告。 邯郸市书法家协会 2022年5月16日
附: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征稿启事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、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,庆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,推动邯郸市书法事业繁荣发展,持续做好每三年一次的邯郸书法挂届展,全面展示邯郸书法艺术创作水平,决定举办“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”。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邯郸市书法家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春华集团
三、组织机构: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组委会,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,产生评审委员会,负责大展的组织、评审工作。
四、征稿要求
1、投稿范围:
年满18周岁以上,户籍为邯郸或在外地工作的邯郸籍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,投稿请一律使用真实姓名。
2、作品要求:
(1)内容: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、楹联、文赋,讴歌伟大的党、伟大祖国辉煌成就,颂扬邯郸历史文化、人文精神、自然景观的相关内容。
(2)规格:
书法作品:书体不限,六尺整纸以内(高180cm×宽97cm),最小不低于四尺整张,一律为竖式,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。本展不收册页、长卷作品。
篆刻作品:自制印屏,印蜕6—12枚,边款不少于4枚,印屏为四尺对开竖式(138cm×35cm)。
刻字作品:材质为木质,单边最长不超过 100cm,最小不小于35cm×35cm,板厚不小于4cm,初评采用照片评审,请投送8寸彩色照片,初评通过后由市书协通知作者,邮寄作品原件进行复评、终评。照片、原作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:作品名称、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
(3)要求:书法创作鼓励书写完整作品,不提倡过度拼贴、染色、做旧等形式,所有作品请勿装裱。发现临摹、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(含古代碑帖集字、集联)不予评审。每位作者限投稿一幅。
3、费用及退稿: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。刻字获奖作品展出后由承办单位收藏,入展、入选刻字作品展后退还作者;书法、篆刻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稿。
4、填写信息: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:作品名称、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
五、奖项设置
本次展览设: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6名、三等奖12名。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,二等奖奖金1500元,三等奖奖金800元。入展作品200件(含获奖作品,颁发证书和作品集),入选作品100件(赠作品集1册)。市书协副秘书长以上为贺展作品,不参加评奖。
六、评审
1、邯郸市书法家协会大展评委会,本着“公开、公正、透明”原则,制定评审细则、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。邯郸市书法家协会负责作品初评,终评将邀请中书协或省书协专业书家参与评审。
2、评审注重文字的审读,加强对书写内容、文字正误、字法规范的审查,提倡文化内涵,注重文字规范。
七、展览
定于2022年8 月(具体时间待定),在新世纪邯郸韩玉臣美术馆举行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开幕式,现场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、证书,发放《邯郸市第三届书法大展作品集》。
八、作者待遇
凡获奖和入展、入选作者不是本会会员的,可作为申请加入邯郸市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
九、征稿日期
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22年5月20日截止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十、收稿地址: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29号九层邯郸韩玉臣美术馆 邮编:056002
收稿联系人:葛婷 电话:0310-2035186
十一、其他事项
1、凡投稿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。
2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邯郸市书法家协会。
邯郸市书法家协会 春华集团 2022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