邯郸市首届书法艺术大展征稿启事
近年来,邯郸市书法家协会坚持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,大力弘扬传统艺术,使我市书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,取得了良好业绩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书法事业发展,传播邯郸历史文化,普及和提升全市书法爱好者艺术水平,发现推出书法艺术人才,特举办邯郸市首届书法艺术大展。今后,市书协将每三年举办一届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举办单位
邯郸市书法家协会
二、征稿要求
1、投稿范围
年满18周岁以上,户籍为邯郸或在邯郸工作的外籍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2、作品要求
(1)内容: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、楹联、文赋均可,提倡歌颂邯郸历史文化和自作诗词联赋相关内容。
(2)规格:书法作品书体不限,高240cm×宽90cm以内,不小于四尺整张,一律为竖式,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。不收册页、长卷和刻字作品。草书、篆书请附释文,所有作品请勿装裱。篆刻作品寄印稿6-10方,附两个以上边款,粘贴在4尺对开竖式宣纸上。
(3)发现临摹、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(含古代碑帖集字、集联)不予评审,鼓励书写完整作品,不提倡过度拼贴、染色、做旧等形式。
3、投稿数量
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(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),投稿总数不超过2幅。
4、费用
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,限于人力,所有作品概不退稿。
5、填写信息
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:作者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(固定电话、手机)、作品名称。
三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6名、三等奖12名。其中一等奖奖金2000元,二等奖奖金1000元,三等奖奖金500元。入展作品200件(含贺展及获奖作品),市书协副秘书长以上领导不参加本次大展奖项竞选,一律为贺展作者。
四、评审
由邯郸市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,本着“公开、公正、透明”的原则,制定评审细则、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,明确违规处理办法。
五、展览与出版
2015年12月,在新落成的邯郸新世纪阳光美术馆,举行邯郸市首届书法艺术大展开幕式,向获奖和入展作者颁发奖金,发放《邯郸市首届书法艺术大展》作品集。
六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
凡获奖和入展作者不是本会会员的,直接加入邯郸市书法家协会。
七、征稿日期
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八、收稿地址、邮编及收件人
邯郸市中华北大街29号新世纪广场东六楼阳光美术馆。
邮编:056002
收件人:任红霞 电话:0310-2035186
九、其他事项
1、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。
2、发现或是被举报作者代笔、抄袭等问题,经组委会核实,将取消获奖入展资格。
3、凡投稿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。
4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邯郸市书法家协会。
邯郸市书法家协会
首届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
2015年7月1日